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关注。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长期护理保险对完善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有何作用?更好发挥保障功能还需如何发力?
加强护理保障,实现“病有所护”
“有的老年人因病或身体机能退化等,自理能力下降,需要请护理人员长期照顾生活起居。这部分支出如果全部由个人买单,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被照护人群及家属的经济负担。”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说,长期护理保险正是为了保障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为被保险人享受护理服务提供经济补偿的险种。
长期护理保险于2016年在全国15个城市试点,此次《意见》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此外,《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属于独立险种,可独立设计、独立推进。专家认为,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独立险种的地位,有利于进一步做好与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的功能衔接,形成更全面、立体的保障体系。
此次《意见》还提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充实经办力量。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应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专业优势,加强产品设计及资金管理,为被保险人提供更专业、优质的经办和护理服务,满足多样化护理需求。此外,还应发挥综合医院专业优势,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形成医疗、护理服务一体化发展格局。
促进产业发展,丰富服务供给
更好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作用,一方面,要提升参保者的消费能力,同时也要强化相关行业的产品服务供给能力。专家认为,应强化在土地、税费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养老、护理等产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多样化的服务。
“比如,企业和专业机构从事护理人才培训、家庭和社区护理服务、护理技术和信息系统研发等,可享受适当的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朱铭来说,此外,个人购买商业补充长期护理保险,也可通过保费税前列支等方式给予个税优惠。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协同发力,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也引导个人消费,有利于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也是重要一环。据统计,我国目前有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若按国际上失能老人与护理人员人数比3∶1的标准推算,我国目前至少需要1300多万名护理员,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不足100万人,人才缺口巨大。
朱铭来认为,应依托高等护理院校以及专业护理机构,通过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等方式,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规模。
承保公司也应加强创新,拓展护理服务内容。比如有商业保险公司将健康管理引入护理服务当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长护险参保人提供就医指导、疾病预防、政策咨询、远程会诊等服务,增强对长护险参保人的健康管理与慢病服务能力。
优化筹资方式,完善行业标准
在此前试点过程中,各地探索尝试的筹资渠道有所不同,保障范围、保障水平、失能失智评估等环节等也未形成统一标准。此次《意见》明确,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科学测算基本护理服务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对筹资方式也进行了详细阐述。
业内人士认为,明确个人与单位的筹资标准,并因地制宜发挥财政补助激励引导作用,有利于形成多方责任共担的筹资体系,为长期护理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支撑。此外,也可适当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的撬动作用,按一定比例划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并更好发挥商业保险在长期护理保险及护理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宽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
此外,《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应坚持基本保障,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朱铭来说,失能等级评估是决定长护险保障范围的关键,要完善对失能失智的评定标准以及对不同失能程度人群的补助标准等,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广覆盖、保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