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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逾14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4

记者6日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目前人民币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往来的第一大结算货币。截至2020年3月末,粤港澳大湾区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4.8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4。

6月5日,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办的“金融助力政策先行《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政策宣讲会”在广州成功举办。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吴昌盛、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邓晓云、建设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米晋湘等参加。本次宣讲会采用“现场宣讲+线上直播”方式,广州市银行机构和相关企业23.76万人次通过直播方式观看。

《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粤港澳三地和全国的改革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吴昌盛表示,《意见》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决心,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契机和重要成果。

此次宣讲会旨在加强对《意见》的学习和理解,加快推进《意见》在广州落地实施,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业务专家对《意见》的整体框架和推出的26条创新举措进行了细致解读。

据了解,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十周年,目前人民币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往来的第一大结算货币。

截至2020年3月末,粤港澳大湾区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4.8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4,其中经常项下累计结算金额占全国的28.5%,连续十年居国内各省(区、市)首位。

广东已有9.8万家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银行业机构达到3706家,与境外发生业务的国家和地区224个。

近年来,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RQFII/RQDII、沪深港通、债券通、基金互认、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等业务的开展也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持续优化。

近五年来,广东先后获得跨境投融资试点12次。截至5月20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有681家企业在银行办理了1140笔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对应外债签约金额折合244亿美元。

近年来,港珠澳大桥、入境签证缴费等多个跨境移动支付项目启动,粤港电子支票联合结算业务、粤港跨境电子直接缴费业务开展,支付宝(港版)、微信香港钱包、云闪付港澳版上线等,大大便利了港澳居民在内地、港澳生活。

此外,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创新推出香港代理见证开户业务,组织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分别于2019年3月20日、12月20日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推出香港、澳门代理见证开立Ⅱ类、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试点,有效满足港澳居民在大湾区的便捷支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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