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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八部门发文规范供应链金融发展 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为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精准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央行、工信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文规范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供应链金融,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

八部门发布的文件要求,鼓励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降低中小微企业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减少应收账款确权的时间和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高效融资。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近年来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给产业链供应链造成巨大冲击的背景下,国家高度重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很重要的原因是看中了供应链金融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的优势。

董希淼:第一,它可以有效发挥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赋能作用。比如说在开展信贷的时候,它就可以帮助上下游企业进行增信。第二,上下游企业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所产生的这些数据,加上核心企业的增信作用,它可以更方便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支持,这种支持一般不需要提供担保和抵押,能够更方便中小企业融资。

文件提出,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为出发点和宗旨,推动产业链修复重构和优化升级,加大对国家战略布局及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董希淼:大中小企业分工协同、共生共赢,有助于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持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特别是要加大对国家战略布局和一些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这样能够更好地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工作。而且在目前外部不确定因素比较多的情况下,能够逐步增强国际产业链的国内替代能力,进而加快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形成。

为防止核心企业店大欺客,侵犯中小微企业的正当利益,文件要求核心企业、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的,相关部门应及时纠偏。核心企业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

文件特别提到,为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各类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应严格遵守业务范围,加强对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的管理,不得无牌或超出牌照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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