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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剑指直播打赏乱象 督促直播平台规范主播行为

时间: 2021-03-04 11:39:14 来源: 工人日报

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剑指饱受争议的直播打赏乱象,对其作出全新的规范和限制。其中指出,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2016年我刚做主播时,大家都是靠粉丝打赏赚钱,这是激励主播做优直播内容的最直接动力。”拥有80余万粉丝的主播刘金银说。收入最高时,他每天的收入有5000元。

不久前,一份新规引起了包括刘金银在内的网络主播的关注。新规的出台,或让一些主播靠打赏一夜暴富的梦破碎。

这份由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网络主播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等内容。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的出台,无疑会对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化发展发挥进一步的保障作用。

新规出台剑指直播打赏乱象

直播打赏是指用户通过网上充值,购买直播平台的虚拟货币,再在直播平台通过购买各种虚拟礼物送给主播。主播和平台会依据合同,对打赏的实际金额按比例分成,这也是直播平台最主要的盈利方式。

有数据表明,2020年,5家娱乐直播平台的前1万名头部“壕”用户累计打赏了29.758亿元。其中,一年打赏4~50万元的用户占比高达67.36%。

直播打赏在创造一夜暴富的同时,也暴露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充值打赏失范等问题。“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元彩礼”“合肥男子不给孩子买奶粉却打赏主播12万”“会计侵吞公款930万元打赏女主播”……此类事件频现。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网络直播平台要依法依规引导和规范用户合理消费、理性打赏;网络主播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设置了网络直播打赏的冷静期和打赏限制。

根据《指导意见》,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此外,《指导意见》规定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应当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直播时长和单日直播场次、场次时间间隔等方面合理设限,对违法违规主播实施必要的警示措施。

PK套路深 用户成“韭菜”

直播行业的高收益让主播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刘金银告诉记者,很多激情打赏、高额打赏的背后都有主播精心设计的套路。部分主播为眼前利益走“歪门邪道”,靠低俗内容吸引流量,甚至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打赏。

“为主播打赏满足了用户的虚荣心理,打赏越多,越受主播重视,直播平台也会根据其打赏金额设置账号升级机制,级数越高代表身份越尊贵,甚至可受到主播的主动搭讪。”曾运营某直播平台的王贾岩(化名)说。

王贾岩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主播们也会为自己设定打赏线。粉丝打赏过线后主播就会私下加其微信聊天,甚至暗示打赏多少可发展恋爱关系,一步步让粉丝“泥足深陷”。

“直播最大的套路就是PK模式。”王贾岩深谙“内幕”,“进行PK的主播事前会制定惩罚措施,且一般都挺奇葩。比如,输的人吃生鸡蛋、喝酱油等。一开始你可能花60元就能帮助主播赢得对方,但对方粉丝花得比你多了,你就会产生不甘和攀比心理,刷的钱就越来越多。”

王贾岩说,这种PK模式更像是两个主播为吸引打赏设计的套路,很多主播还会在直播间内专门雇人带节奏,配合双方主播互骂、撒娇卖惨等,诱导粉丝激烈对抗,煽动激情打赏。一些未成年人尤其难以控制自己,偷钱、借钱为主播刷巨额礼物的案例屡见不鲜。

记者了解到,有些一晚上给主播打赏上百万元礼物的“土豪”,会私下跟主播提前谈好打赏多少,私下再返还多少。在这种隐秘的交易规则下,参与主播PK激情打赏的普通用户们,就成了被割的“韭菜”。

督促直播平台规范主播行为

“很多大额打赏、激情打赏都是头脑一热下的冲动行为,事后多少有些后悔。”王贾岩说,“如果新规能够落实,将有效遏制直播故意烘托氛围、诱导高额打赏等行为,有利于让用户在一个相对理性和平等的状态下,做出是否打赏的决定。”

有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视频直播行业付费用户仅有770万,到了2019年增长到3610万。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直播打赏”关键词,可检索到 1017 篇文书,其中,2016年4个,2020年则有518个。直播打赏引发的退款争议屡见不鲜。

“直播是一种场景消费。网络打赏行为中,用户与直播平台、主播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说。

王雨琦表示,打赏是对主播提供自己认可的表演服务的酬谢,在一定意义上应被理解为有偿的服务购买,而不是无偿的财产赠与。此次七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网络直播平台应建立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明确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打赏服务为信息和娱乐的消费服务。

记者梳理相关报道发现,直播平台用户在巨额打赏后,有的深陷债务危机甚至妻离子散,有的因非法挪用公款或诈骗钱财锒铛入狱。在这种情况下,打赏的钱能要回来吗?

王雨琦说,实践中,如果用户是将非法所得,比如,盗窃、侵占的钱款用来充值、打赏,受害人可以要求办案机关追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出台《指导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督促直播平台对照相关规范,对主播账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网络主播行为,防范非理性、激情打赏,遏制商业营销乱象。

“靠‘歪门邪道’只能换得短暂利益,合法合规才是长久之计。可以预见,新规可让行业更规范地实现健康发展,那些真正做优质内容的主播将更有发展空间。”刘金银说。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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