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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双减”工作落到实处

时间: 2021-07-14 15:43:27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坚持减负增效并举,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一是严格减负政策规定。近年来,天津先后出台《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建立中小学生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加强作业统筹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科学布置作业,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二是强化作业总量控制。明确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通过微信等方式传导学习和作业压力,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是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教师探索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及跨学科综合性作业。要求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四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出台《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举措》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中小学教学视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优化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等,推出17项改革举措,明确了21项重点项目清单和17项负面清单。同时,建立教学视导制度,优化学校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做到优质轻负。

二、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一是严格监管制度。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措施》和《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信息公示、规范合同、行政执法、资金监管等8项“硬”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特别是通过设立学费专用账户、留存最低存款余额、监管大额资金异动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学费资金规范管理。

二是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民政、公安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研判形势,共同制定方案,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形成了监管合力。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文化旅游局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出版教材等违规行为予以了行政处罚。天津市教委、市民政局建立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协作机制,对新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建档立卡,建立“一家一册”台账,做到监管全覆盖、无盲点,有效强化了日常监管。

三是推进长效治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处置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日常治理行动,对不符合办学资质、违规收取培训费、日常管理混乱、虚假广告宣传、超标超前教学、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2021年一季度,对13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对7家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集中整改。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新学期开学和放假前后,及时将《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提醒函》印发给每位学生家长,通过家长会、家访,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曝光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形成了震慑效应。

下一步,天津要认真学习借鉴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双减”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视导工作,抓实课堂教学常规,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强化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强化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强化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同时,常态化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作者系天津市教委主任)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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