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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0日讯(记者王晓丹)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主持下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聂云凌、李显刚,副主任、秘书长杨廷双出席会议。
副省长徐向国,省法院院长党广锁,省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志,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废止〈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建议》的说明,关于《双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23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政府2023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发挥行政执法与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5G网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对俄经贸合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审议了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法院院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等。
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办公厅及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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