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央近日下发文件,首次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时刻,日照市五莲县二中“班主任用课本抽打两名逃课学生遭重罚”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一时之间,“惩戒权是否等同适度体罚”“有了这个先例老师还敢管学生吗”等讨论不绝于耳。 据了解,五莲二中体罚事件发生于4月29日,该校于5月5日发布处理决定,给予当事教师“停职、道歉检查、取消评优、党内警告、承担诊疗费”5条处理意见。
然而时间过去两个月后,五莲县教体局于7月2日作出追加处理意见: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追加意见出台后在网络上和自媒体中引发热议,舆论普遍质疑该处理过重。有当地网友表示,该班主任教学水平高,平时对学生也十分关心。这一点也从学校的公开信息中得到印证:该教师曾获五莲二中“十佳巾帼建功岗位明星”,还曾获得五莲县教育局颁发的“6S”精致化管理示范班级光荣牌匾。
也有网友认为,体罚肯定是不对的,但为何一次犯错被罚两回,且看不懂体罚学生与被纳入信用“黑名单”有何因果关系;两份通报中并未提到体罚的细节,呼吁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范围内,公布更多细节和相关处理依据。
7月11日上午,五莲广电网刊出一则“五莲一教师体罚学生被处理”新闻,披露了该事件的更多详情,回应了多个舆论关注焦点。
焦点一:“逃课被教师体罚”事发经过
此前两份通报文件中仅提到“两名初三学生逃课,私自到操场玩耍”。而最新通报中补充说明为,两名学生上课迟到,被班主任责令到教室门口反省,后两人离开到操场。
而此前通报中关于体罚,仅用了“用课本抽打”的简单描述。最新通报中说明为,在楼道内让学生蹲在地上,用课本抽打、脚踢等实施体罚、批评教育十多分钟。之后,一名学生家长到校发现孩子脸部、颈部、腿部等多处红肿。
焦点二:追加处理为何“飞”了两个月
根据最新通报,上述家长发现孩子伤情后随即报了警。辖区派出所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将该警情移交教育部门处理。
学校方面经研究给出5条处理决定。同时,该校校长也主动承担管理责任,在学校办公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扣罚一个季度职级薪酬。
对于这些决定学生家长表示不服,认为教师下手太重,已越过管教学生的底线,应从严处理。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调查后,出于防微杜渐的考虑,依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及山东省等相关规定,作出追加处理。
焦点三:不再续聘是否把教师“逼上绝路”
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信用“黑名单”,是否是砸了当事教师的饭碗?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解释:教师所犯过错需要严肃处理,但还达不到需将其开除的境地。此处理决定不等于将这名教师开除,其可以重新竞聘县内其他学校岗位。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是指社会信用等级降级,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焦点四:其他教师更不敢、不愿管学生了怎么办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都有“禁止体罚”的明文规定。五莲县教体局表示,该教师对自己一时冲动、作出体罚学生的举动十分后悔,已付出沉痛代价,希望全县教职员工以此为戒,对学生要严管厚爱、不越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