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工作日一调”的国内成品油今日(31日)再迎调价窗口。虽然国际油价仍然“跌跌不休”,但由于国内定价机制的“地板价”政策,多家机构预计,今日国内成品油调价将搁浅。
本轮计价周期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多个国家加速蔓延,市场对全球经济衰退的担忧不断加剧,国际油价跌破30美元/桶大关。随后美国出台无限量QE等经济刺激举措,原油价格小幅上涨。但是由于沙特与俄罗斯的原油价格战未得到有效解决,油价又掉头回落,且基本回吐之前涨幅。由此,国内成品油价参考的原油变化率持续在负值范围内运行。
据金联创测算,截至北京时间3月30日即本轮计价周期的第九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品种均价为26.43美元/桶,变化率为-33.28%。中宇资讯测算的参考原油品种均价为27.577美元/桶,变化率为-32.17%。
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今日24时打开。虽然参考原油变化率幅度很大,但由于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的“地板价”政策,多家机构表示,今日成品油价大概率不作调整。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中有“地板价”和“天花板价”,即价格机制设定上下限。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者少提;低于40美元的时候,最高零售价格不再下调。从历史情况看,2016年1-4月份,由于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触及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控下限,国内油价按机制在40美元以下的部分未作调整。
上一轮调价窗口(3月17日)时,国家发改委曾表示,从当日24点起大幅下调至对应的原油价格40美元的水平,低于40美元的部分不再下调。当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了1015元和975元。
而本轮计价周期中,参考原油品种均价在每桶20美元-30美元区间的超低位运行,明显低于每桶40美元的“地板价”。
在3月17日召开的国家发改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曾对“地板价”和“天花板价”政策进行说明。他表示,主要是考虑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同时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过低都会带来不利影响。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过低,会影响国内原油开采行业的正常发展,削弱自给能力,导致对外依存度进一步上升,不利于保障国内的能源安全。
他还强调,当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价的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并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用于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而采取的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记者 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