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日前印发。在“管得住”的前提下,五大领域22条具体举措切实放宽了文化、医疗、教育等行业准入限制,千方百计破除壁垒,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海南省等制定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印发实施。
“这是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国家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起到重要支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说。
放宽行业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有关政策举措。今年4月,《特别措施》印发实施,这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又一个重大政策红利,也是对海南乃至全国市场准入政策机制的突破性探索。
“《特别措施》是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量身打造的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介绍,《特别措施》紧密围绕国家赋予海南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充分考虑海南独特地理区位,突出精准性、有效性、开拓性,找准社会资本有进入积极性意愿和破除壁垒迫切需求的关键点,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
《特别措施》覆盖五大领域,共22条具体措施。
医疗领域共7条,包括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准入限制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介绍,例如加大药品市场准入支持的措施,打通了创新药进入市场的最后一道门槛,既保障了海南患者及早用上创新药,也将进一步激励优秀药企加强研发。再如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准入限制的措施,在海南开展中药临床试验和上市后再评价试点,首次明确按照安全性、有效性原则制定药品评审标准,将有效提升中药上市效率,推动优秀中药更快投入临床使用。
金融领域共2条,分别是支持金融业在海南发展、开展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试点。
“充分考虑到海南仍然是一个农业大省,《特别措施》的制定从海南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海南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收入提升的迫切需求,从破解海南农业的金融支持难题入手,统筹谋划布局,加快推动海南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向现代农业的全面转变。”蒋毅说。
此外,《特别措施》中还包括鼓励文化演艺产业发展等文化领域4条措施,鼓励海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教育领域3条措施,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等其他领域6条措施。
徐善长表示,《特别措施》不设条框,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切实放宽文化、医疗、教育等行业准入限制,千方百计破除壁垒,有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在网售处方药、商业航天、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作出开拓性探索,全面重构行业准入与监管机制,在市场准入体系建设中形成更加浓厚、更有活力的改革创新氛围。
30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所列事项将在海南试点放宽
去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特别措施》是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框架下,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
《特别措施》紧密围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例如,《特别措施》第三条“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针对的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第二十五项“未经许可或检验,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或进出口”。
“总体而言,22条措施的推出,意味着30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所列事项将在海南试点放宽。”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说。
《特别措施》是进一步缩减全国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重要探索。2018年以来,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由2018年版的151项缩减至2020年版的123项,市场准入限制持续放宽。同时,市场也呼唤着更加精准、更加完备、更加具有突破性的放宽准入政策路径。
蒋成华认为,《特别措施》统筹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了清晰的改革方案,其中实践证明效果良好且具备推广意义的,将按程序在全国清单中放开。
“以海南作为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的先手棋,实行特别准入政策,支持海南大胆先行先试,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将推动海南树立全国畅通市场准入的样板。”徐善长说。
利用好《特别措施》赋予海南的政策红利,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特别措施》涉及部门多、涉及面广,推动落实是一项系统工程。
徐善长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密切关注《特别措施》实施中的进展成效、存在问题,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与海南省加强上下联动,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一些涉及部门多、实施环节多、协调要求高的措施,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
海南省是《特别措施》的实施主体。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东屿表示,海南省将成立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海南将针对《特别措施》逐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改革路径,明确每项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路径清晰、推进有序。
“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等措施,要制定配套政策或清单目录。目前海南已经抓紧推进政策研究起草工作。”李东屿表示,由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等具体机构为主体实施的,海南省将明确支持保障机制,加大“放管服”力度,确保支持到位,“在立法、机构、规划、资金、人才、土地等方面,依事权能够给予支持的,将全力支持。”
在《特别措施》实施过程中,海南省还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及时总结新进展、提出新建议、报告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