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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时间: 2021-09-08 14:56:33 来源: 中国商报

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更是跑出加速度。9月3日,中国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三大基本业务规则——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开始征求意见。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三板是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探索,2013年正式运营,2016年初步划分为创新层、基础层,2020年设立精选层,同时引入转板上市、公开发行和连续竞价交易,逐步形成了与不同层次企业状况相适应的差异化发行、交易等基础制度,建立了“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可以为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提供全口径服务。其中,精选层自2020年7月27日开市以来,公开发行、连续竞价等各项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初步经受住了市场检验,融资和交易功能有效发挥,定价和成交效率明显提升,吸引了一批“小而美”的优质中小企业,平均市盈率超过33倍,平均市值超过25亿元,市场表现良好,具备了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企业基础和市场基础。本次改革通过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整体承接精选层,将精选层现有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新增上市公司由符合条件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产生。

据介绍,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突出市场特色,处理好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和互联互通的关系。在市场功能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通过构建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充分体现市场包容性和服务精准性,强化各市场板块之间的功能互补,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着力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坚持上市公司从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中产生。同时,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推动完善中国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精选层的法律地位和市场功能,突破体制机制上的发展瓶颈,建设一个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交易所。

业内人士认为,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能够通过差异化战略定位吸引来自全国各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来上市融资。上海、深圳、北京三大证券交易所优势互补、开展良性竞争,有助于整体提升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和效率,为实体经济服务。

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

据介绍,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整体平移新三板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交易制度方面,坚持精选层较为灵活的交易制度,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将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审核注册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从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强化制度针对性、精准性和包容性,压实各方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审核注册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切实把好“入口关”。

在融资准入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突出创新型中小企业经营特点,总体平移精选层发行条件以及有关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方面的上市条件,提升包容性和精准性。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通过完善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融资机制,丰富市场融资工具,提供直接定价、询价、竞价等多种定价方式,进一步贴合中小企业多元化需求。

退出安排方面,维持“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市场生态,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完善定期退市和即时退市制度,在尊重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强化市场出清功能。建立差异化退出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至创新层或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

在市场运行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偏好和行为特征与一般散户存在较大差异,交易相对低频理性,持股期限相对较长,更关注企业成长带来的中长期收益。由此,将形成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投资文化,预计整体市场运行相对平稳。

与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京证券交易所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将采取公司制。公开信息显示,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9月3日正式成立,公司唯一股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基本制度框架将出炉

9月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三大基本业务规则——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开始征求意见。这些规则是按照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需要制定的三大规则,构建了证券交易所的基本制度框架。

从上市规则来看,一方面接轨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保持各证券交易所监管标准的总体一致性。另一方面,按照新三板精选层各项制度基本平移的总体思路,形成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同时,还与注册制下更加市场化的发行上市制度相衔接。

其中,上市规则在现金分红、股权激励等方面实行更加灵活、有弹性的监管要求。例如,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为”;对于股权激励,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

上市规则中对退市制度也作出了安排。北交所强调,上市规则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借鉴近期退市制度改革经验,在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包容中小企业天然存在的业绩易受外部影响等特点,避免市场“大进大出”;同时,坚决出清重大违法、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等极端情形的公司。

在交易规则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整体延续新三板精选层相关安排,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其中,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会员管理规则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重点明确了对会员交易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监督机制。

(陈辰)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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