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15个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八条措施的通知》,通过推行一系列政策措施,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体系,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努力打造双创工作“升级版”。
福建提出,支持各地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优秀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获得国家级创业创新大赛金、银、铜奖(或前三名相当奖项)并在闽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项目落地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省内乡镇以下创办创业主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场租、水、电、气等费用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福建明确,从创业融资、政府采购扶持和税收优惠扶持等方面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按照小微企业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记者 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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