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吉林省桦甸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依据改革事项清单要求,以“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为目标,继续深入推动“减证便民”工作,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自2021年7月1日起,桦甸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中的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统一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诊所设置审批,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优化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服务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为10个工作日;继续深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办理流程进行再梳理,没有依据的申请材料全部取消,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由原来的承诺件改为即办件。
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不等不拖,及时核发。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深化“放管服”及“证照分离”改革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任务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截至目前,桦甸已办理备案诊所1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78件。
(记者 伍保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