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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省内18家银行合作,安排不少于60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支持不少于25万户(次)中小微企业融资,其中,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资金不少于1000亿元……日前,我省发布《“十行千亿万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行动3.0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促进产业要素与金融要素精准对接,更好地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行动服务对象为省内中小微企业。其中,优先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企业,列入年度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各级经信部门推荐的优质中小微企业。
“我们将与省内的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18家银行开展合作。积极引导合作银行聚焦服务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的适配性、普惠性、直达性和稳健性,努力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实现总量稳步增长,质量、效率、效益明显提升。”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方案提出,我省将健全分类分层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合作开发性银行围绕核心企业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探索为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直贷业务。鼓励合作全国性银行发挥“头雁”作用,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提高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鼓励合作地方法人银行强化支小支微定位,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优势,形成特色化产品和服务模式,重点支持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
为促进产业链融资,方案还鼓励合作银行选择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行动,制定专门信贷方案,服务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
方案还提出,合作银行应结合自身优势和差异化定位,持续创新符合制造业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的专属产品和特色服务,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同时,推广“专精特新贷”,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列入融资白名单;推广“专精特新担”业务,鼓励合作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总对总”合作,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见贷即保”,进一步提高企业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
此外,方案还要求各地积极搭建产融合作对接平台,推动产业和金融要素合作与对接,并鼓励各市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在此基础上,各市应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政银企集中对接活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所在市要围绕支持特色产业集群举办专场金融要素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