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网讯 刘娜)畅通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提升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金融助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稳增长促发展强信心若干措施》(皖金领〔2023〕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质效,提振市场信心,助力稳增长稳预期。
发布会现场
2月9日,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毅对《若干措施》进行了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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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若干措施》共提出十方面具体措施,包括畅通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不断优化金融供需对接质效;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助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充分显效;强化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制度保障,有效提升贷款可得性;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特别是首贷、信用贷、续贷投放力度;提升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力度,以高质量金融供给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降低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进一步减轻资金成本压力;促进产业链上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担保保险增信保障作用,提升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推动民营和中小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优化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全力营造良好金融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是对现有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措施的巩固完善,接续发力,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据何毅介绍,《若干措施》坚持优化提升、突出创新思维、运用数字化赋能,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帮助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点痛点。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毅
针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主要存在不好“贷”和不好“续”的问题,何毅表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得好不好,是保市场主体的关键,也是稳就业的基础。
“市场的新陈代谢在加快”,何毅援引市场监管部门数据,2022年,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18.5万户、占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数量的16.23%;注销各类市场主体46.1万户。“有相当一部分市场主体仍一‘贷’难求”。
因此,在着力缓解不好“贷”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健全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金融机构落实不良贷款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提升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健全融资助企便民服务长效机制,以“五进”为抓手推进金融助力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纾困;并通过设立13亿元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帮助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提升获贷率。
同时,受制于银行机构风控管理要求,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很难获得中长期信贷支持。何毅坦言,银行机构发放的大部分贷款是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与企业实际资金使用期限存在错配,“企业常常被‘续’贷问题困扰”。
在着力解决不好“续”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充分满足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各类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延长还款期限等形式,做好后续信贷资金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在延长贷款期限方面,推广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提出年增长30%的目标。同时提出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继续发挥好各地续贷过桥资金作用,着力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