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4月13日,记者从合肥市城建局获悉,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城乡建设部分)已经出炉。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符合条件可给予最高50万元利息补贴,同时要求贷款不得流入房地产。
为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细则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小微企业通过“政信贷”产品获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万元以内贷款的,给予50%最高50万元利息补贴,以减轻贷款压力。
根据规定,支持对象为建筑业小微企业。此外,要求贷款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及产品研发等投入,不得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不得流入房地产市场。
为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市场竞争力,合肥对建筑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营业收入利润率不低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分档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激励企业扩大规模。
同时,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对建筑业企业当年入统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今后,合肥还将加大支持智能建造的力度。对工业、建筑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对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此外,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节能率达到20%的,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补贴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