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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省税务局联合发文,自6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一屏注销”改革试点,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任意选择在市场监管或税务部门窗口办理。
本次改革试点对象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个体工商户。全省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将共同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屏注销”服务,全面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注销服务、畅通退出通道。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需要前往市场监管、税务两个部门窗口,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和清税手续;同时,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需要等候10天以上。针对目前办理注销存在的不便,怀宁县率先开展个体工商户“一屏式注销”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安徽省税务局在此基础上向全省推广实施,届时个体工商户注销将实现当场办理当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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