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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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初,安徽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两个目标”,即:各级院在较短时间内建设好各自的新媒体中心,使全省新媒体宣传整体上一个台阶,一批单位实现弯道超车;打造一批在本地、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靠前的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同时成长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媒体优秀人才。
安徽各地检察机关围绕会议部署要求,加大力度谋划务实举措,有效促进工作落实。在全国7月“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中,安徽省域以及各地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号等稳步提升,可谓全面开花。特别是有多个市县院表现亮眼,其中,池州市检察院跻身“互联网+检察”指数地方总榜前20强,芜湖市检察院在“检察微信地方排行榜”中位列第17,宿州市检察院、合肥市检察院、蚌埠市检察院等也纷纷进入分州市排行榜。
详情如下↓
“互联网+检察”指数省域总榜中,安徽位列第14。
“互联网+检察”指数地方总榜中,安徽省池州市检察院位列第20。
检察微信省域排行榜中,安徽位列第10。
检察微信地方排行榜中,芜湖检察位列第17。
检察微信省级排行榜中,安徽位列第15。
检察微信分州市排行榜中,芜湖检察位列第9,池州检察位列第20。
检察微博省域排行榜中,安徽位列第10。
检察微博省级排行榜中,安徽位列第10。
检察微博分州市排行榜中,宿州检察位列第13,合肥检察位列第19。
检察头条号省域排行榜中,安徽位列第10。
检察头条号省级排行榜中,安徽位列第5。
检察头条号分州市排行榜中,蚌埠检察位列第4,池州检察位列第16,合肥检察位列第17。
检察抖音号地方排行榜中,安徽检察位列第14,蚌埠检察位列第20。
榜单说明
1.“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Internet+Procuratorate New Media Index,英文简写为“IPI”),由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制,是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
2.参选样本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3520个检察微信、3071个检察微博、2641个检察头条号和935个检察抖音号。
3.监测时段为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
4.“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由检察微信、检察微博、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5%、35%、20%。2023年7月“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总榜由上述三项均进入前200名的样本中提取排名后所得。
5.“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由省域榜和地方榜组成。其中,省域榜是以全国不同省级行政区域内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的总数和均值,按照30%、70%的权重运算得出。地方榜则是以每个检察机关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加权运算得出。
6.省域榜下设总榜、微信榜、微博榜、头条榜。其中,总榜由检察微信、检察微博、检察头条号、协同力得分加权运算得出,四者所占权重分别为35%、20%、10%、35%。
7.地方榜下设总榜、微信榜、微博榜、头条榜、抖音榜。其中,总榜由检察微信、检察微博、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5%、35%、20%。
8.微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阅读数、最高阅读数、平均阅读数、头条阅读数、文章数、发布次数、在看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9.微博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粉丝数、转发数、原创微博转发数、发博数、原创微博数、评论数、点赞数、原创微博评论数、原创微博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10.头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订阅量、阅读数、平均阅读数、文章数、评论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11.抖音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播放数、平均播放数、分享数、视频数、评论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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