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2月底安宁市开展“林长制”工作以来,安宁市高度重视,云南省首家形成符合安宁市林情实际的“林长+警长”的“林长制+”,主要解决机构改革后林业违法行为查处难的问题。
为确保“警长”工作取得时效,结合森林防火检查工作,安宁市副市长、总警长刘文先带队首先到重点街道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紧紧围绕县街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展开,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基本情况、企业使用林地情况、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及涉林违法情况进行了解,并对街道下一步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姜燕)
责任编辑: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