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和四川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合计43条纾困政策,以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方案》提出了服务业普惠性措施,同时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等领域专门制定纾困措施。
其中,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数量最多,共计12条。主要涵盖税收减免、金融帮扶、房租减免、失业和工商保险费率降低等。
重点内容包括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将“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时,明确四川年内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可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有失信行为中小微服务业企业按规定重塑信用。
餐饮业领域共提出7条措施。主要内容是,年内对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贴支持;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并免收滞纳金。
零售业方面的5条纾困措施中,重点是统筹中央、省级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并改造升级县域商超、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和农村便利店,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旅游业方面,纾困措施共计7条。主要内容为,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并强化银企合作,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共计6条。明确年内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共5条,在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的基础上,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
(王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