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扎实推进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主动将查人找物嵌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果,将499名网格员作为破解执行难题的“N”变量,发挥其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变身法院执行的“千里眼”“顺风耳”,构建“一核引领、双翼联动、多点支撑”的“1+N”执行天网,执行工作连续4年夺得淮安市基层法院条线考核第一。
“‘1+N’执行天网工程是践行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充分发挥网格员优势,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协助执行,实现社会治理与法院执行工作循环推进。扩大协助执行案件的范围、规范管理是下一步工作重点,切实将执行创新转化为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的实效。”洪泽法院院长李玲为“1+N”执行天网建设提出新的方向和要求。
一核引领实现精准打击
面对“人难找、财难寻”执行工作难题,洪泽法院在深度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同时,主动与社会资源融合对接,即线上与社会治理网络对接,线下与网格员互动融合,将查人找物嵌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化为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触角”。为发挥网格员“触角”的“探头”作用,该院建立了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阵地,辐射全区9个镇街网格化管理中心,进而延伸执行工作半径至村居“最后一米”,以点带面形成执行工作的“天罗地网”。
“没想到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找到我,我会想办法尽快把钱凑齐。”根据网格员提供的精准信息,3月9日凌晨5∶30,洪泽法院干警快速出动,将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林某堵在了出租屋里。
为了逃避偿还10万元欠款,自以为聪明的林某玩起了失踪,本想着过去了3年多,法院不会拿他怎么样,就悄悄返回洪泽,租了房屋开启新的生活。没想到,在他回来不到10天,就被抓了个正着。
该院在2021年8月扩建95平方米的执行指挥中心,配强实体化运行力量,聚合“854”模式线上查、冻、扣、划优势,整合网格员协助执行送达、提供线索、见证执行等模块,将该中心打造为分析决策、指挥调度、流程监督、案件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最强大脑”,凝聚起线上线下实施“1+N”执行网格工作的强大合力。
被执行人林某经多方筹措,3日后一次性付清了所欠款项。“感谢法官锲而不舍的执行,让我收回了原本无望的这笔钱,真的是太感谢法院了。”申请执行人开心地说。
双翼联动实现全面覆盖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也是权益实现的关键环节,更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洪泽法院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着力点、切入点,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执行难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借助社会治理网格和网格员等强大资源优势,破解执行工作中的查人找物难题,并以高效的执行实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
“我们坚持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和综合治理源头解决执行难为‘1+N’执行天网工作的两翼,在融合对接、高效配合中实现网格力量与执行力量的几何倍增,大大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洪泽法院副院长贺志安介绍说。
大胆创新、实践求证。洪泽法院自2018年以来多次提请区人大、区委政法委等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网格与综合治理源头解决执行难机制,先后与9个镇街签订了共建协议,搭建起法院与镇街网格中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执行链条延展至网格长、网格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执行的创造性,变执行工作的“被动收案”为前端出击的“主动治理”,从社会治理层面进一步拓展执行难源头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成绩单上,2021年受理执行案件2687件,执结2539件,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指标位于全省前列,兑现胜诉权利人5.11亿元。其中网格员反馈协助执行有效线索754条,处置案件161件,占比6.3%,且该部分案件均得到实质化解,取得良好效果。
精细管理实现提质增效
网格员参与执行工作,不仅需要制度的支撑,还需要后续的管理培训跟进。为此,洪泽法院制定了网格员参与执行工作管理规定,赋予网格员协助执行的权利,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面对面指导等方式,帮助网格员及时有效掌握履职要求和基本技能。
平日是网格员,战时是“编外执行员”。他们奔走在村、社区最前沿,融入人民群众中间,人在格上走、执行事务格中办,是网格员参与执行查人找物的真实写照。
“协助法院执行,虽然工作内容增加了,但觉得能解决执行难题,曝光不诚信行为,压缩失信人生存空间,为社会和谐多做点贡献,苦点累点也是值得的。”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洪建社区网格员陈国庆如是说。
网格员参与协助执行,如何让人员与信息之间有效匹配、高效传递、精准交换,流程管理是关键。该院打通执行指挥中心与镇街网格中心协助执行信息共享渠道,镇街网格中心接到协助执行信息后,对网格员以工单制派发、在线可视化监督,一般一个工作日内将查找信息反馈至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反馈后,交由执行承办人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有效线索进行办理并归卷。
2021年以来,该院召开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会议11场次,从协助执行技巧到保护自身安全开展专题培训23场600余人次,基本实现网格员培训全覆盖。为了解除网格员参与协助执行的后顾之忧,订立保密协议,制定奖惩办法,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网格员给予物质奖励,并提请区委政法委予以表彰,激发网格员参与协助执行的积极性。
(鲁海军 费苏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