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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农家乐、办民宿,打造周边休闲旅游好去处;收发快递、直播带货,成为村镇人气最旺的中心;开小超市、家庭作坊,服务当地生产生活……在不少乡村,农家庭院承担着多样功能,演绎着多彩角色。
今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此前,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也印发了《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将“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纳入推动乡村振兴的部署范畴。
何谓“庭院经济”?“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衣帛矣”,于自家房前屋后开展种植、养殖类的生产活动在古代早已有之。如今,指的是农民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和资源,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业态,在自给自足的同时,又能对外输出产品与服务。庭院虽只是“方寸之地”,但利用得好,对多方有益。对农户,有助于合理利用院落等闲置资源,为家庭增加一份收入;对村庄,发展好庭院,有助于撬动乡村产业发展,激活乡村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对县域,能够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带动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眼下,不少农村地区通过引导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已经形成庭院养殖模式、庭院生态循环模式、庭院休闲模式等多种类型,很多农民因此实现增收致富。但与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成熟生产模式不同的是,庭院经济虽自由准入、更为灵活,但基本由一个个体量小的“农户”经营。因此,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待解决,比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如何保障,怎样合理布局、避免环境污染,如何吸引稳定的客源等等。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中“有条件”三字的意义所在——不搞一哄而上,不能盲目跟风,而是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庭院“方寸地”要结出更多硕果,就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要做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商则商。各地有关部门要提供信息指引和产业发展咨询服务,帮农户选择有潜力和前景的产业,推动形成一村一业或多业的庭院经济发展格局。比如,有些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可以充分挖掘生态资源,开发农家乐、家庭农场、民宿等业态,让“颜值”也有可用价值。还有些地区靠近城市,可以打造微茶园、微菜园、微果园、微菌园,就近满足城市消费需求。同时,也要提高组织化水平,引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合作主体,强化他们与庭院经济经营户的利益联结,提高市场竞争力。此外,还要补齐要素短板,在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提供相应支持,帮助农户“闯市场”,比如,推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鼓励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组织庭院经济经营户与城市市场、超市、酒店、网购平台、社区团购、文旅经营主体开展对接活动等。
发展庭院经济不是回归小农经济,而是引导农民破除小农观念,拥抱新业态、接受新理念、对接大市场的过程,是市场经济、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靠特有的资源禀赋,小庭院不仅能够开发出经济效益,还蕴含着从“小而精”走向“广而深”的无限可能,我们也期待庭院有“看头”也有“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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