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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7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

时间: 2022-04-27 11:12:40 来源: 云南经济日报

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优化审批服务、优化法治环境、规范市场秩序、规范旅游购物、搭建营销平台、提升服务质量6方面提出27条具体措施,以加快推动我省文旅行业纾困解困、恢复发展。

《指导意见》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方面提出了8条措施,分别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使用统一审批平台,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审批,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拓展文旅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其中明确,我省将积极引导旅行社、演艺集团、星级饭店等企业在现有许可规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内,顺应“旅游+”“+旅游”发展趋势,大胆探索旅游与休闲、会议、交流、养生、体育、亲子、研学、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相结合,增加承揽专业性会议、会展、节庆、赛事、商务观光、酒庄休闲、康体运动、文化体验等业务,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新的增长点,打造新的文旅“产业链”。

在优化文旅市场法治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工作、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力度3条措施。其中明确,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配合省人大推进《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出台,积极研究《云南省旅游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文旅市场秩序,《指导意见》提出,我省将全面推行“首违可不罚”,稳妥做好对市场主体的“容错纠错”,探索推行“教育、服务、惩戒”相结合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适度推行柔性执法,审慎包容监管剧本杀、电竞酒店、沉浸式演出、密室逃脱、VR体验馆等新业态,科学组织执法检查,依法实施无差别执法。

在严格规范旅游购物,更好满足游客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方面,我省将积极倡导“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积极打造“乐购好礼”体验馆和平价超市,积极构建“旅游购物放心购”营销服务体系,积极完善“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

在搭建营销平台,推进品牌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培育云南省旅行社团队游服务品牌、构建旅行社线上线下精准营销宣传体系、扶优扶强旅行社品牌产品3条措施。其中明确,我省将通过评选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文旅行业市场主体把打造服务品牌作为企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对具有优质品牌服务标识的旅行社和产品,在优先办理、价格优惠、增值服务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围绕推进平台应用,提升服务质量,《指导意见》提出了3条具体措施,分别为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平台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完善诚信服务机制。其中明确,我省将通过培养一批优秀旅行社、导游(讲解员)等先进企业和个人,以及加强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树立云南文化和旅游行业优质服务形象。

(记者 孔垂炼)

关键词: 云南27条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文旅市场 主体活力

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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